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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通讯服务

无线电通讯服务

第 318/2006号行政长官批示 获豁免政府许可之低功率及短距离无线电通信设备 24/10/2006
第 111/2005号行政长官批示 豁免政府许可之无线电通信设备(使用409.7500-409.9875MHz频带的公众频道对讲机) 19/04/2005
第 173/2002号行政长官批示 获豁免政府许可之低功率及短距离无线电通信设备 01/08/2002
法令 第 33/95/M号 对第 48/86/M 号法令作出一些个别修改 17/07/1995
法令 第 29/94/M号 业馀无线电通讯活动法律制度 14/06/1994
法令 第 48/86/M号 无线电通讯服务行政制度 03/11/1986
法令 第 18/83/M号 无线电讯的基本法例 12/03/1983

在本网页所查阅的法规最终以其正式公布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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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 27/11/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