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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服务

互联网服务

第 47/2006号行政命令 互联网服务牌照新式样 13/11/2006
第 31/2006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 指定澳门大学为负责管理及登记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域名 ——《.mo》的实体 13/03/2006
第 13/2003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 指定澳门大学为负责管理及登记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域名“.mo”的实体 04/03/2003
第 8/2003号行政命令 核准互联网服务牌照式样 04/03/2003
第 24/2002号行政法规 有关提供互联网服务之法规 24/10/2002
第 3/2001号行政命令 互联网服务临时牌照式样 16/01/2001
第 35/2000号行政法规 有关互联网服务临时牌照之行政法规 27/09/2000

在本网页所查阅的法规最终以其正式公布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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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 27/03/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