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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信及资讯的材料与设备进行规范和认可

申请资格:

  • 有关之认可程序仅适用于无线电设备:
    • 作为商业用途者 (具有“拥有准照”之经营者);
    • 作为个人使用者 (持有政府许可的个人、公或私权的集体)。

申请手续及所需文件:

  1. 认可申请书 〔可于电信管理局免费索取〕;
  2. 若属“类型认可”,需递交维修手册一式两份;
  3. 若属“个别认可”,需递交技术特徵目录一式两份。

费用:

  • 低功率及短距离无线电设备:
    • 申请书分析:澳门币 50元;
    • 认可证明书:澳门币 50元。
  • 其他无线电设备
    • 申请书分析:澳门币 180元;
    • 认可证明书:澳门币 60元。

试验费用:

视乎设备类别及设备种类而定,请参阅第22/2007号行政法规

审批所需时间:

约 1个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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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网页所查阅的法规最终以其正式公布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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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 15/01/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