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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准照(无线电通讯设备)

办理类型 申请

申请资格

·在商业及动产登记局注册的实体(公司);
·有权限代表公司之人士须无犯罪记录。

申请手续及所需文件

1.“拥有准照”表格(格式DSRT-20);[表格可于电信管理局免费索取,并由有权限之代表签署。]
2. 申请表签署人之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须出示正本)或递交其鉴证副本;
3. 申请表签署人之刑事纪录证明书正本;
4. 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发出的商业登记证明正本;
5. 营业税影印本(须出示正本)或递交其鉴证副本;
6. 若申请人为有限公司,须递交因公司设立而刊登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报》的影印本;或公司设立公证书影印本(须出示正本)或递交其鉴证副本;
7. 若售卖流动电话,则须提交售后之维修服务及买卖二手(曾使用的)流动电话声明书。 [可于电信管理局索取式样,并由有权限之代表签署。]

费  用

1. 申请书的分析:
澳门币
300 元
2. 拥有准照的发出:
澳门币
100 元
3. 无线电通讯设备登记册:
澳门币
150 元

缴费说明

·缴费地点:财政局(财政局大楼、氹仔接待中心或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缴费期限:按照缴费通知书上所述的期限。
·缴费形式:可以现金、支票或本票缴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缴付,抬头为“财政局”。
审批所需时间 交齐所需文件后起计4个工作日。(服务承诺)
执行单位
办理地点
查询电话
图文传真
办公时间
电  邮
网  址
电信管理局〔DSRT〕 - 电信资源管理处
1. 澳门南湾大马路 789 - 795 号 1 楼(电信管理局)
2. 澳门黑沙环新街 52 号 1 楼(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1. (853)8396 9183 (电信管理局)
2. (853)2845 1515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1. (853)2835 6328(电信管理局)
2. (853)2845 2211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1. 电信管理局
   星期一至四: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星期六、日或公众假期休息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星期六、日或公众假期休息
ifx@dsrt.gov.mo
http://www.dsrt.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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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网页所查阅的法规最终以其正式公布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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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 05/0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