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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机版本

临时许可(无线电通讯网或站的设立)

办理类型 业馀

申请资格

持有其他地区或国家有权限实体所发出的业馀无线电操作者执照或准照之非本澳居民。

申请手续及所需文件

1.“临时许可”表格(格式DSRT-3、7、9及43);[表格可于电信管理局免费索取。]
2. 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须出示正本)或递交其鉴证副本;
3. 其他地区或国家有权限实体所发出的业馀无线电操作者执照或准照影印本(须出示正本)或递交其鉴证副本;
4. 寸半彩色或黑白近照2张;
5. 拟使用设备的技术特徵资料。

费  用

1. 申请书的分析:
澳门币
180 元
2. 临时许可的发出:
澳门币
30 元
3. 无线电操作员执照:
澳门币
50 元
4. 设备检验费(每部设备):
澳门币
80 元
5. 站准照的发出(每部设备):
澳门币
30 元
6. 经营费(每部设备):
澳门币
16 元

缴费说明

·缴费地点:财政局(财政局大楼、氹仔接待中心或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缴费期限:按照缴费通知书上所述的期限。
·缴费形式:可以现金、支票或本票缴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缴付,抬头为“财政局”。
审批所需时间
交齐所需文件后起计3个工作日。(服务承诺)

附注:接获申请后,电信管理局会与申请人协商检验设备的日期。

执行单位
办理地点
查询电话
图文传真
办公时间
电  邮
网  址
电信管理局〔DSRT〕 - 电信资源管理处
1. 澳门南湾大马路 789 - 795 号 1 楼(电信管理局)
2. 澳门黑沙环新街 52 号 1 楼(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1. (853)8396 9183 (电信管理局)
2. (853)2845 1515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1. (853)2835 6328(电信管理局)
2. (853)2845 2211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1. 电信管理局
   星期一至四: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星期六、日或公众假期休息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星期六、日或公众假期休息
ifx@dsrt.gov.mo
http://www.dsrt.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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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网页所查阅的法规最终以其正式公布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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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 05/0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