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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機版本

進口准照(無線電通訊設備)

辦理類型 申請

申請資格

“政府許可(無線電通訊網或站的設立)”持有人;或
“擁有准照(無線電通訊設備)” 持有人。

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

1. “進口准照”表格(格式1);[可於印務局或政府資訊中心購買]
2. 擬進口貨物的發票正本或影印本;
3. 擬進口貨物的說明書正本或影印本。

費  用

免費

繳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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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所需時間 交齊所需文件後起計2個工作日。(服務承諾)
執行單位
辦理地點
查詢電話
圖文傳真
辦公時間
電  郵
網  址
電信管理局﹝DSRT﹞ - 電信資源管理處
1. 澳門南灣大馬路 789 - 795 號 1 樓(電信管理局)
2. 澳門黑沙環新街 52 號 1 樓(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1. (853)8396 9183 (電信管理局)
2. (853)2845 1515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1. (853)2835 6328(電信管理局)
2. (853)2845 2211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1. 電信管理局
   星期一至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星期六、日或公眾假期休息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星期六、日或公眾假期休息
ifx@dsrt.gov.mo
http://www.dsrt.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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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05/0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