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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章程

舉辦單位

主辦: 電信管理局
協辦: 澳門電訊有限公司
和記電話(澳門)有限公司
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
數碼通流動通訊(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目的

隨著電信服務的多元化發展及網絡速度的提升,流動通訊設備已經成為人們日常收發資訊、溝通、學習和娛樂的重要通訊工具。電信管理局希望透過手機動漫短片創作比賽,推動及鼓勵本澳文化創意設計與手機等新媒體的融合,讓更多市民一同體驗信息通訊技術的發展和應用。

參加資格

以個人形式參加,並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

作品題材

製作手機上播放的動漫短片作品,可選擇以下其中一項作為核心主題,包括:

(1) 動漫之都:以動漫形式展示澳門城巿面貌、風土人情、世遺景區等。
(2) ICT讓城巿生活更美好 :以2010年世界電信和信息社會日主題為題材製作動漫短片。
(3) 傳情無國界:製作如節日祝福、心意傳達等動漫短片。
(4) 故事角色:以一原創動漫角色表達人性題材(喜、怒、哀、樂、親情、友情、愛情等)。

作品規格

(1) 格式:SWF(Flashlite 版本)、3GP、3G2或 MP4
(2) 片長:2分鐘以內
(3) 尺寸:320 x 240 pixel 或 240 x 320 pixel

獎項

冠軍 :澳門幣 5,000元及流動電話一部
亞軍 :澳門幣 3,000元及流動電話一部
季軍 :澳門幣 1,000元及流動電話一部
優異獎數名:流動電信營運商現金代用券500元

遞交方法

參賽者須填寫比賽報名表(可於此下載報名表格),於指定徵件日期內將作品儲存於光碟連同比賽報名表在辦公時間遞交到電信管理局。

活動時間表

  • 徵件日期:即日起至2010年4月23日17:30止
  • 賽果公佈:2010年5月(得獎者將獲專人通知)

評審代表

由電信管理局代表及邀請相關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對作品進行評審。

評審標準

(1) 內容表達能力
(2) 制作技術 (如:流暢度、特殊效果等)
(3) 美術技巧
(4) 創意
(5) 巿場潛力

其他條款

(1) 主辦單位之員工(包括其家屬)及評審代表均不能參賽。
(2) 報名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只供是次活動之用,所有提交的資料概不退還。
(3) 每位參賽者只可遞交一份作品,其作品提交後概不退還。
(4) 所有作品內容須為原創及未曾參加過其他相關比賽。任何抄襲、複製及模仿他人之作品者,主辦單位有權因此取消參賽者的比賽資格及調整賽果。
(5) 參賽者仍保有參賽作品之版權,但主辦單位有權對作品進行公開展示及製作成不同形式的宣傳品。
(6) 主辦單位有權對比賽的一切條款及細則進行修改,並對任何有爭議之處保留最終決定權。

查詢

電信管理局
電話:(853) 8396 9173、8396 9174
地址:南灣大馬路789 - 795號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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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8/0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