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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內地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資質程序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企業申請內地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認定過渡期結束後有關事宜的通告》(工信部規 [2008] 159 號文),澳門特區企業人員申請內地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資質(包括高級項目經理資質和資深項目經理資質,以下統稱項目經理資質)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資質管理原則上按“關于發佈《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資質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信部規 [2002] 382 號文) 執行,其中項目經理申報,按照《關于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資質申報的補充通知》(信計資[2008] 7 號文)執行;高級項目經理申報,按照《關于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高級項目經理資質申報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信計資[2006] 012號文)《關於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高級項目經理資質評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信計資[2007] 8 號文)執行。

二、申請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資質評定,應由申請者所屬企業統一提交申請材料。

三、資質申請及審批流程

(一)準備階段:
1 、企業準備申請材料,申請材料具體包括:
( 1 )《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資質申報表》(以下稱申報表)及附件;
( 2 )
《關於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資質申報的補充通知》(信計資 [2008] 7 號文 )《關於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高級項目經理資質評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信計資 [2007] 8 號)中要求提交的相關材料 。
2 、企業向澳門特區電信管理局提交申請材料。
3、澳門特區電信管理局對符合條件的完整申請,出具推薦意見。

(二)申請及審批階段:
1 、企業委托澳門特區電信管理局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申請材料和澳門特區電信管理局出具的推薦意見等有關材料;
2 、工業和信息化部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3 、工業和信息化部對獲得審查通過的申請進行審批;
4 、工業和信息化部向獲得審批通過的申請者授予相應級別的項目經理資質,並頒發證書。

四、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資質審批結果可通過以下方式查詢:
電話: 86-10-68208063/64 、 66068504
網址: http://www.ceecm.gov.cn

五、未盡事項均應按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規定辦理。

** 以上資料,謹供參考,一切以內地工業和信息化部公佈為準。

申請內地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資質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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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18/05/2012